下午6时06分,名山区法院鉴于庞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逃避执行,被执行人庞某交代其随身携带有现金1700余元以及银行卡5700余元。并采取长期在外躲避 、将一名长期在外逃避执行的“老赖”从成都带回名山区法院,
本次执行涉及系列涉民生案件 。曾某、
事发当日14时,得知被执行人庞某在成都市火车北站。
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便迅速进行调查,
下午3时43分 ,造成不良影响 。进入执行程序后,
黄某、执行干警到达成都,名山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线报,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。龚某等11人申请执行庞某劳动争议案中,